tongue的常见中文解释是“舌头”,另外还有暗指口才的含义。
舌(舌头)是口腔底的肌肉,帮助咀嚼、吞咽、发声和感受味觉。舌能辨别酸、甜、苦、咸、鲜味,舌表面的大部分粘膜上皮中含味蕾。因为舌是帮助发声的器官之一,在一些语言中,比如在法语、葡萄牙语、保加利亚语、俄语、波斯语、西班牙语、波兰语、亚美尼亚语、芬兰语、爱尔兰语、拉丁语和土耳其语中,舌这个词也有语言的意思。事实上英语的“language”一字,也是源自拉丁语“lingua”(舌)。中国古代多用“三寸舌”、“三寸之舌”、“三寸不烂之舌”来形容有极佳口才的人。《史记·平原君虞卿列传》载:“毛先生以三寸不烂之舌,强于百万之师。” 李寿卿《伍员吹箫》第一折:“老儿放心,凭着我三寸不烂之舌,见了伍员,不怕他不来。”
在欧美文化中,tongue是个极具暧昧色彩的词,含义极其丰富,在欧美主流流行文化中相当于常青树般不绝不息。Marron 5的流行金曲《Moves Like Jagger》中关于tongue的挑逗描述为人津津乐道(Take my by the tongue,And I'll know you,Kiss me till you're drunk and I'll show you.)甚至是在CallmeKat的爵士风摇滚小调《Tiger Head》里亦有tongue的惊艳出演。

滚石乐队
最张扬的tongue要数滚石乐队这只摇滚大牌,招牌式的大红唇是他们独一无二的视觉符号。
滚石乐队(英语:The Rolling Stones)是一支英国摇滚乐乐队,于1962年4月在伦敦成立。布莱恩·琼斯(吉他手、口琴手、和唱)、伊恩·斯图尔特(钢琴手、和唱)、米克·贾格尔(主唱、口琴手)以及基思·理查兹(吉他手、和唱及主唱),加上贝斯手比尔·怀曼和鼓手查利·沃茨组成了早期的滚石乐队。
一开始滚石组合了不同的美国音乐而造成了一种新的大众音乐。乐队成立开始时期他们演奏自己改编的蓝调、节奏蓝调、乡村音乐和摇滚乐。他们一开始的唱片是改编查克·贝里、罗伯特·约翰逊、杰依·霍金斯、马迪·沃特斯和汉克·威廉姆斯等的歌。虽然乐队成员米克·贾格尔和凯斯·理查兹被公认为大众乐史上最有成果的作曲家和作词家组之一,滚石也始终没有停止从其它音乐形式获得新的灵感。在他们的音乐中他们吸收了雷鬼音乐、庞克摇滚和舞曲的成分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