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作为一个资深球鞋爱好者,从高中开始嘘嘘就秉承着一个月30天每天上学都穿不同的鞋子这个理念,大部分鞋子到手上可能踩多一两次之后就会被收藏起来吃灰,当时在虎扑交易区人送外号“破chu王”……
在后宫竞争压力如此大的情况下,依然可以被穿成这个样子…能做到的也只有这双鞋。这双低帮的blazer是上大学时候买的,麂皮材质。我无法准确形容出这双鞋的优点,它是一双下楼买菜鞋、开车鞋、公园遛弯鞋、夜宵鞋……当所有我与我独处的时间我都想穿着它,因为我知道我这些是我不需要讨好任何人的时间…我只想让自己舒服。它真的太让我舒服了,不轻不重,不软不硬,随穿随脱,不挑搭配。
并且这双鞋还具有golden goose的属性,就是越脏越耐看,甚至还想把它穿得更脏一点……所以也完全不想把它刷出来,因为现在的样子的它是独一无二的。